关于房屋租赁业务风险提示
各房地产中介机构,各房屋租赁企业:
近期,我市房屋租赁市场因房屋交接、押金退还等问题产生诸多纠纷。为加强风险防范,避免矛盾纠纷和经济损失,保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现将相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吸引客流应规范。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要求,规范房源发布行为,不得以虚假房源、低价租金诱导潜在承租人,加强对房源信息的动态管理,确保房源信息的真实性和时效性,维护我市租赁市场的正常秩序。
二、租金押金退还应约定。在提供租赁居间服务时,应提醒租赁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明确约定退还押金的条件,提前退租租金处理方式,避免日后因押金和租金退还问题产生纠纷。
三、合同签订要签名。住房租赁居间服务合同,应加盖房地产经纪机构印章,并由从事该业务经纪人员签名。
四、合同备案应及时。应当申报合同信息,及时将住房租赁合同信息录入“房屋租赁监管服务平台”办理网签备案,并配合公安部门做好实有人口登记信息的报备工作。
五、房屋交接应查验。若出租人明确提出委托房地产经纪机构或住房租赁企业办理房屋交接事宜,则从业人员在承租人退租办理房屋交接时,应仔细查验房屋内家具、家电等所有设备是否完好无损。若发现损坏,则应告知租赁双方,根据合同约定处理;若未发现损坏,在将水、电、燃气等费用结算清楚后,关闭水闸、电闸和门窗等,确保房屋顺利交接。
六、房屋看管责任应明确。对于提前退租,且接受当事人委托办理交接手续的,家具、家电、水、电、燃气等等查验结果应经租赁双方当事人确认,并明确交接后的房屋看管责任方。
芜湖市房地产市场管理处
2023年3月1日
- 芜湖发布:关于房屋租赁业务风险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