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0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出炉,关于大家关注的“个税法专项附加扣除到底该怎么扣”的疑问终于有了说法。其中特别提出首套房贷还贷可按每年12000元专项扣除,可谓为买房者带来了重大的福音!一时间,地产股也全线飘红···
房贷利息拟专项扣除1000元/月
根据新修订的个税法,今后计算个税应纳税所得额,在5000元基本减除费用扣除和“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外,还可享受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以及赡养老人等专项附加扣除。
具体为:
规定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学前教育和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每个子女每年1.2万元(每月1000元)标准定额扣除;纳税人接受学历或非学历继续教育的支出,在规定期间可按每年3600元或4800元定额扣除;
大病医疗支出方面,纳税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发生的自负医药费用超过1.5万元部分,可在每年6万元限额内据实扣除;
住房贷款利息方面,纳税人本人或配偶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可按每月1000元标准定额扣除;住房租金根据纳税人承租住房所在城市的不同,按每月800元到1200元定额扣除;
赡养老人支出方面,纳税人赡养60岁(含)以上父母的,按照每月2000元标准定额扣除,其中,独生子女按每人每月2000元标准扣除,非独生子女与其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
也就是说,如果你买了房,首套房贷还贷期可按每月1000元扣除,一年可省12000元,这对于中等偏上收入的买房家庭,将产生重大利好,交的税将明显减少,生活品质也将进一步提升。
房贷利息抵扣个税并非国内首次
房贷利息可抵扣个税,其实在中国历史上并非首次,早在20年前,在上海、天津、重庆等地就曾经试过。
1、上海
上海曾在1998年实行过,方案可抵扣税基较广,采取先征后退的方式。
2、天津
1998年8月11日,天津发布《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个人支付住房公积金贷款利息免征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方案仅住房公积金利息可抵个税、可抵税基较小。
3、重庆
2008年底,重庆已有率先实施对主城区内首套自住房实施“补助”,方案以补助形式出现、设定补助额度限制。
各方案的具体细则如下:
上海、天津两个方案作为房改初期,是政府阶段性鼓励商品购房的政策,已成为历史。但从政策效果来看,这三个方案都对当时的商品房销售起到了极大的促进作用。
趁早买房才是王道
除了房贷利息可抵扣个税外,近期,关于楼市的利好政策可谓不断出台,如央行大幅度降准,释放约7500亿元增量资金,也对楼市形成了直接利好。
加上此次房贷可抵扣个税的政策出台,虽然还未实施,但已发出了明确而坚定的信号:趁早买入喜欢的房子才是王道!
事实上,对于刚需和改善一族来说,不管政策怎么变,该买房还是得买房。早买房,早安家,才能早点享受更美好的人居生活。好房等不了,幸福的生活更经不起等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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